网友 | 高** | 浏览量 | 4273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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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政府采购投标问题 | ||||||
信件内容 | 咨询:咨询:您好,我单位在参与芜湖市招投标过程中被芜湖市公管局(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扣信用分10分、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披露6个月。2023年1月26日-2023年7月26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是没有被记录的)。这种情况我们可否参与宣城市泾县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资格是否受限?谢谢 | ||||||
来信时间 | 2023-02-13 20:32 |
回复时间 | 2023-02-14 1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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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财政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02-14 10:11:46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3-02-14 16: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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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财政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向芜湖市公管局了解,你单位不良行为信用信息是依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公管〔2022〕27号)进行披露的,结果适用于芜湖地区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并不适用于我地区政府采购项目,故在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下,你单位可以参与我市泾县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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