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旌德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变更公司股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备案、报告事项指引》(皖金〔2019〕3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50万元股权(股权占比0.24%)、黄晓英50万元股权(股权占比0.24%)、王锦波20万元股权(股权占比0.09%)、汪琼20万元股权(股权占比0.09%)、旌德县财政局20万元股权(股权占比0.09%),合计160万元股权原价转让给旌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请通知旌德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核准备案的事项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你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该公司严格依法规范经营,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管。
2020年4月9日
抄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