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金融办:
你办《关于宣城市振宣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的请示》(宣区金银〔2016〕69号)悉。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及《省金融办关于下放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部分审批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我办对该小额贷款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的原因进行认真审查并经现场查看,同意该公司经营地址变更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思佳花园北5幢13-15号。
接到本批复后,请督促振宣小额贷款公司按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同时要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