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金融办:
你办《关于注销宣城市宣州区华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宣区金银〔2016〕35号)悉。经安徽省政府金融办审核同意(皖金函〔2016〕619号),现批复如下:
同意宣城市宣州区华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取消该公司发放小额贷款的经营资格,宣城市宣州区华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所有发放小额贷款的经营业务。
请抓紧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督促宣城市宣州区华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做好各项清算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客户的利益,防止或有风险。在公司完成清算工作、债权债务关系理清并履行法定公告后,请即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系,注销宣城市宣州区华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并及时将结果报我办备案。
2016年8月10日